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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一、审批依据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外资企业法》 3、《公司法》 4、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6、《民法通则》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关于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原件) 2、委托代理书(原件)指非法人代表签字时 3、申请表(原件) 4、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5、外方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及翻译件(附翻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8、其他相关文件(土地证明、行业归口证明) 9、企业关于申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的请示(原件) 10、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技术监督颁发的企业代码 11、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原件) 12、董事会成员名单(至少3人)及委派书(原件)和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及简历(复印件) 13、其他相关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规划选址意见、行业归口证明、建设方案设计审定书等) 14、投资主体所在地公证处的公证 15、驻外大使馆的认证 16、监事会名单(至少1人)及委派书和身份证明 1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8、企业在领取批准证书后应于一个月之内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应到财政、税务、 三、审批时限:三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4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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