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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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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答辩引出名誉侵权 女教师最终告赢学校
来源:正义网 作者:史艳菲

             因人事答辩引出名誉侵权 女教师最终告赢学校

       学校以 “自主行为能力差”、“大脑受到刺激”等过激语言对员工进行人事认定,受到侮辱的徐女士一怒之下将清河中学告到法庭。昨天,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清河中学向徐女士赔
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驳回徐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徐女士诉称,自己原系清河中学教师。学校在2004年10月9日向海淀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书中,以“大脑受到刺激”、“自主行为能力差”等侮辱性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后被安排担任清洁工作。徐女士认为清河中学大肆捏造事实,公然丑化她人人格,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


       清河中学则辩称徐女士的诉讼内容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其对徐女士申诉内容进行了合法答辩,没有任何侮辱和诽谤的成份,未造成徐女士社会评价的降低,也从未丑化徐女士的人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清河中学在缺乏充足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答辩书中对徐女士使用贬损性语言,已构成对其人格权利的侵害,并使其在精神上受到伤害,故清河中学应根据其过错程度依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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