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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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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商网 作者:

                       最高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现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自2001年1月1日起试行以来在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一批新的民事法律的施行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民事案由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特别是物权法施行后迫切需要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增补物权类纠纷案件案由根据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现就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掌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高度重视民事案件案由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建立科学、完善的民事案件案由体系有利于当事人准确选择诉由有利于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和审判中准确确定案件诉讼争点和正确适用法律有利于提高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有利于对受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从而更好地为审判规范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法院司法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







 二、要坚持统一的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标准





  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鉴于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焦点可能有多个争议的标的也可能是两个以上为保证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民事案件案由的表述方式原则上确定为“法律关系性质”加“纠纷”一般不再包含争议焦点、标的物、侵权方式等要素另外考虑到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具有复杂性为了更准确地体现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和便于司法统计《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坚持以法律关系性质作为案由的确定标准的同时对少部分案由也依据请求权、形成权或者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进行确定





 对适用民事特别程序等规定的特殊民事案件案由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表述








 三、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编排体系的几个问题





  1、《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以及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等共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为保持体系的相对完整并考虑规范民事审判业务分工对某些案由进行了合并和拆分如知识产权纠纷类中既包括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也包括知识产权权属和侵权纠纷案件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三十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以大写数字表示);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出了三百六十多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级案由是实践中最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列出了部分第四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加()表示)



 2、关于侵权纠纷案件案由的编排《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未将侵权纠纷案件单独列为第一级案由而是分别作了规定第一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依民事权利的类型分别规定在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等第一级案由项下根据需要列为第二级或者第三级案由或者隐含在第三级案由之下第二对于一些同时侵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适用特殊侵权规则的侵权纠纷案件则单独列在债权纠纷案件案由项下作为第二级案由以下列出若干第三级案由





 3、关于物权纠纷案由和合同纠纷案由适用的问题《民事案由规定》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应适用债权纠纷部分的案由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移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对于因物权成立、归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应适用物权纠纷部分的案由如担保物权纠纷



 4、关于第三部分中“物权保护纠纷”与“所有权纠纷”、 “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 的协调问题物权法第三章“物权的保护”所规定的物权请求权或者债权请求权保护方法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的每个物权类型(第三级案由)项下可能部分或者全部适用多数可以作为第四级案由规定但为避免使整个案由体系冗长繁杂在各第三级案由下并未一一列出在适用时可以按照保护的权利种类分别适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项下的第三级案由如果一个纠纷中同时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两种以上的物权或者在物权纠纷案由其他部分找不到可以适用的第三级案由时则可以适用“物权保护纠纷”项下的具体案由







 四、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审判中出现的可以作为新的第三级民事案由或者应当规定为第四级民事案由的纠纷类型可以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定期收集、整理、筛选及时细化、补充相关案由





 2、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3、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自主选择行使的请求权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





 4、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





 在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二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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