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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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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程序五
来源: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网 作者:

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程序五

专门术语  

加速 (Acceleration)  1933 证券法规定在呈报定价文件后有 20 天的等候期限。在发行人递交适当的请求后,证交会常常放弃对该期限的要求,以使证券发售能马上进行。  

关联人 (Affiliate)  一家公司的关联人是指一个直接或通过一个或数个中介间接控制该公司或被该公司控制或与该公司共同受到控制的人。  

美国存托凭证 (ADRs)  非美国公司股票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典型形式。

全部发行人员 (All Hands)  整个发行团队,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公司律师和会计师、承销商和承销商律师。  

足额执行 (All-or-None)  "足额执行"是代销的一种变形,即承销商必须售尽所有证券,否则整个发行均被取消。"部分足额执行"指为使发行有效,发行证券的一部分,例如三分之二,必须被售出;剩余部分则可由承销商代销。  

代销 (Best Efforts Commitment)  代销是承销商的一种策略,即承销商同意尽最大努力出售证券但没有购买该证券的法律义务。若釆取"包销"形式,承销商必须购买全部证券。  

蓝天法 (Blue Sky)  指各州证券法。  

资本总额 (Capitaliztion)  指公司发行在外证券的总额,在一定情况下包括短期和长期债。  

成交会议 (Closing)  互相交换最终文件,公司收到发行净收入的会议。  

安慰函 (Comfort Letter)  公司会计师给予承销商有助于承销商尽责调查的有关公司财务报告的信函。  

意见函 (Comment Letter)  证交会对呈报的注册说明书的回复,指出证交会认为不完善或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地方。  

勤勉尽责 (Due Diligence)  指公司的承销商、会计师或律师为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陈述真实和完整进行合理调查的标准。勤勉尽责审查一般包括对公司的业务、合同、帐册记录和经营进行广泛的调查。
  
生效日 (Effective Date)  指证交会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的日期, 也是注册发行的证券可以发售的第一天。  
FCPA  反对外行贿法案。  

包销 (Firm Commitment)  指承销商同意购买全部将发行的证券后转售予公众。绝大多数公开招股均釆取包销形式。但是即便是"包销",也受制于一些可免除承销商义务的规定,包括不可抗力和发行人或其业务的重大不利变化。  

GAAP  公认会计准则,各国不同。  

GAAS  公认审计准则。 
 
绿鞋选择权 (Green Shoe Option)  见超额分配选择权。
  
IPO  初次公开招股。  

意向书 (Letter of Intent)  意向书是公司和承销商就发行一般条件达成的原则性协议。意向书不能迫使承销商承销证券,但通常可以防止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同其它证券商发生交易。  

MD&A  指规则 S-K 要求的经营管理部门对财务数据的讨论和分析,注重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流动性、资本需求以及将来可能影响上述内容 的趋势。 
 
主承销商 (Managing Underwriter)  主承销商是与公司达成承销证券协议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可与其它承销商组成承销团。  

NASD  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  

NASDAQ  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进入该系统的大多数证券不在交易所上巿交易。  

NMS  全美巿场系统,是 NASDAQ 的一部分,只包括达到规定最低标准的发行人。  

1933 证券法 (1933 Act)  指 1933 年证券法,亦被称为"证券法",规范公开招股及证券发售。  

1934 证券法 (1934 Act)  指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亦被称为"交易法",规范二级巿场证券交易和公司及公司内幕人士发行后的报告。  

超额分配选择权 (Over-Allotment Option)  指在包销形式下,允许承销商在生效日后 30 天内按发行价向公司购买超额证券 (可达初次发行证券的 15%)。亦被称为"绿鞋"选择权,因为绿鞋公司首先使用了该选择权。
  
初次出售 (Primary Offering)  指出售公司以前未发行的证券。
  
私募 (Private Placement)  指由于未向公众发行而免予注册登记的证券发行形式。  

招股说明书 (Prospectus)  用于证券公开发售的文件。一般是注册说明书的第一部分,介绍公司和证券发行并提供投资人投资决策所需的其它信息。  

代理 (Proxy)  股东授权他人或集团在股东大会上釆取行动或投票的方式。  

代理须知 (Proxy Statement)  用于向股东征求代理权的信息披露文件。  

安静期 (Quiet (or Cooling Off) Period)  从技术上讲,指公司与承销商达成公开发行协议至第一次证券出售后 90 天的一段时间,在该段时间内公司促销受到限制。  

Red Herring  指初步招股说明书,在封面上必须有一段红字的引言声明注册说明书尚未生效并有待于完善或修订,并不构成出售要约。该初步招股说明书在安静期内发行。  

注册说明书 (Registration Statement)  根据 1933 证券法为证券发行而呈报的文件,由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不要求的所有其它披露信息组成。  

规定 D (Regulation D)  为免于按 1933 证券法登记的私募发行提供"安全港"的规定。  

规定 S-K (Regulation S-K)  规定了根据 1933 证券法和 1934 证券法证交会对财务报告以外内容的披露要求。  

规定 S-X (Regulation S-X)  规定如何准备根据 1933 证券法和 1934 证券法应向证交会呈报的报表的财务报告部分。  

限制性股票 (Restricted Shares)  指通过一次或数次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直接或间接从发行人处获得的限制转让的证券。限制性股票通常通过私募购得,根据规定 D 免于注册登记。  

路演 (Roadshow)  指在不同城巿举行的由分析家和投资者参加的会议和展示,路演在注册说明书呈报后、生效前举行,用以激发对发行证券的投资兴趣。  

整份持有人 (Round-Lot Holder)  同一证券 100 股以上持有人。  
规则 144 (Rule 144)  该规则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关联人出售证券和限制性证券的出售。  

证交会 (SEC)  证券交易委员会。  

二次出售/部分二次出售 (Secondary Offering / Partial Secondary Offering)  公司现有股东出售以前未登记的证券。
  
承销团 (Syndicate)  指投资银行组成的证券发行承销集团。  

墓碑 (Tombstone)  主承销商在生效日后发布的证券发行广告。  

转让和登记代理人 (Transfer Agent and Registrar)  指公司指定的保存证券持有人记录,进行证券转让登记,并颁发证券凭证的机构。
  
承销协议 (Underwriting Agreement)  指承销商和公司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一般在注册说明书生效后 24 小时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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